近日,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了《支持娄底市先进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湘政办发〔2022〕60号)(以下简称《政策措施》),现将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
娄底市是我省特色材料产业重要集聚区域。湖南中部(株洲—湘潭—娄底)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列入国家首批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区,娄底市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是首批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之一。推进娄底市先进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对打造国家重要先进制造业高地具有重要作用。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张庆伟,省委副书记、省长毛伟明和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李殿勋作出了批示,要求研究支持娄底市先进材料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为此,我委会同相关部门,深入开展调研,了解园区、企业政策诉求,借鉴各方面经验做法,起草了《政策措施》。
二、主要内容
《政策措施》分为三大部分。第一部分为总体目标。提出努力将娄底市打造成为中部地区一流的先进材料产业高地和全国有重要影响力的材料名城。第二部分为支持政策。提出了五个方面22条具体支持政策。产业布局方面,包括支持娄底融入“一带一路”、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国家战略,支持娄底服务和融入“强省会”战略,推动引导龙头企业项目布局等3条政策措施。创新发展方面,包括鼓励引导技术攻关区域合作,组织凝练设计重大科技攻关项目,探索“异地研发+娄底孵化生产”新机制,支持建设国家级和省级创新平台,提升国家先进结构材料产业集群水平,支持相关企业参评国家标准“领跑者”等6条政策措施。企业培育方面,包括支持培育骨干龙头企业、“专精特新”企业,打造知名产品、企业、集群和区域品牌,完善娄底企业上市服务平台等3条政策措施。绿色安全发展方面,包括鼓励支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发展绿色金融、转型金融等2条政策措施。要素保障方面,主要围绕园区、财政、金融、用地、用能、人才等方面提出了8条政策措施。第三部分为组织实施。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定期研究和协调解决先进材料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