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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完美365体育app下载安装_365bet国内_完美365体育ios下载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索引号:430S00/2022-377202 文号:湘政发〔2022〕1号 统一登记号:
        公开方式:政府网站 公开范围:全部公开 信息时效期:2027-02-18
        签署日期:2022-01-19 登记日期:2022-01-19 所属机构:完美365体育app下载安装_365bet国内_完美365体育ios下载人民政府
        所属主题: 发文日期:2022-01-19 公开责任部门:完美365体育app下载安装_365bet国内_完美365体育ios下载人民政府办公厅

        完美365体育app下载安装_365bet国内_完美365体育ios下载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的通知

        湘政发〔2022〕1号

        各市州人民政府,省直和中央在湘有关单位:

          为确保省十三届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大思路、重要任务、重点工作落到实处,现将《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2022年是我国进入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新征程的重要一年。全省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按照省委、省政府要求,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稳、进、高、新”工作方针,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加快推进高质量发展,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聚焦“三重压力”精准施策,稳政策、稳环境、稳预期,切实担负起稳定宏观经济的责任,巩固稳中向好、稳中提质的良好势头。要坚持尽早部署、力争主动。对照分工意见抓紧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实施方案,突出重点、细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制;对标对表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推动政策快落细、工作快落实、项目快落地,尽快释放政策红利。要坚持强化督查、跟踪问效。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月调度、季检查、半年通报、年终考核;省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促检查和跟踪督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有力有序推动主要目标任务如期完成。

        完美365体育app下载安装_365bet国内_完美365体育ios下载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分工的意见

          根据有关部门和单位职责,现就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提出以下分工意见。

          一、落实2022年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

          (一)总体要求

          1.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湖南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全面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深化改革开放,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高质量发展,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统筹发展和安全,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持续改善民生,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保持社会大局稳定,迎接好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二)2022年主要预期目标

          2.地区生产总值增长6.5%以上,规模工业增加值增长7.2%,固定资产投资增长7.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6%,居民消费价格涨幅3%左右。城镇新增就业70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居民收入增长与经济增长基本同步。粮食产量600亿斤以上。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持续推动经济稳定增长

          (三)积极扩大有效投资

          3.聚焦完善“五张网”,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重点抓好十大基础设施项目,即长赣高铁、常益长高铁、平伍益高速、耒宜高速扩容、长沙机场改扩建、犬木塘水库、洞庭湖区重点垸堤防加固工程、重大能源工程、高标准农田建设、国家医学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能源局、省机场管理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聚焦产业发展,深入开展产业项目建设年活动,重点抓好十大产业项目,即中联泵送智能装备基地、三一智联装备基地、中石化巴陵己内酰胺、邵阳特种玻璃、三安半导体二期、邦盛储能电池材料、湘钢提质增效、中车时代功率半导体核心元器件、长远锂电池正极材料、正威铜基新材料。(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聚焦民生领域,大力实施“一老一小”、医疗和公共卫生等重大项目。(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卫生健康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完善社会资本参与政策,支持和引导资本规范健康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湖南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促进消费持续恢复

          7.巩固提升传统消费,扶持一批老字号领军企业创新发展,促进湘菜、湘茶、湘酒、湘瓷、湘绣品牌化发展。培育消费新业态、新场景,推动新型消费,发展共享消费、定制消费、体验消费和“智能+”服务消费等新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省商务厅牵头)推动农村消费梯次升级,促进农村耐用消费品更新换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供销合作总社、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支持长沙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打造一批“夜间经济”地标和商旅文融合“打卡地”。(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长沙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9.推进知名电商总部入湘,规范发展直播电商、社区电商、乡村电商。(省商务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民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大消费者权益保护力度。(省市场监管局牵头)

          (五)畅通产业链供应链循环

          10.全面实施“链长制”,分行业编制产业链全景图和现状图,推进工程机械、轨道交通、航空动力、电子信息、新材料等重点领域全球配置资源。“一业一策”助推冶金、石化等行业稳定增长,促进产业链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推动上下游企业共同延链补链强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六)激发市场主体发展活力

          11.开展“纾困增效”专项行动。(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推行“免申即享”,落实新的组合式减税降费政策。(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牵头)积极促进中小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本。(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有效治理拖欠中小微企业账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牵头)

          12.扎实推进民营经济“六个一”工作。(省委统战部、省工商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湖南证监局、省非公有制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其他成员单位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市场主体倍增工程和企业上市“金芙蓉”跃升行动,持续推动个转企、小升规、规改股、股上市。(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统计局、湖南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3.完善社会信用体系。(省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牵头)激发和保护企业家精神。(省委统战部、省国资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用好市县营商环境评价成果,深入推进全过程公开监管、全周期提升服务,推行“首违不罚”等柔性执法,持续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省政府办公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力培塑高质量发展新优势

          (七)提升制造业核心竞争力

          14.创建国家制造业高质量发展试验区,实施产业发展“万千百”工程,升级建设“3+3+2”产业集群,做大产业、做强企业、做实项目、做优生态。培优育强22个优势产业链,支持领航企业、链主企业整合产业链资源,带动零部件、原材料企业链式发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

          15.实施“新增规模以上工业企业”行动,打造一批领航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净增1000家以上规模工业企业、1000家以上高新技术企业。推进产业基础再造,编制工业“六基”攻关目录清单。(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牵头)

          16.支持制造业优势企业拓展全生命周期增值服务,为上下游企业提供研发设计、创业孵化等服务,打造一批集战略咨询、研发设计、成果转化、引才引智、商贸会展于一体的综合性公共服务平台。(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商务厅、省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7.加大装备首台套、新材料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软件首版次应用推广和政府支持力度。(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提升创新引领力

          18.加快创新型省份建设,构建以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为引领、以郴州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和创新型城市、创新型县市、“科创中国”试点城市为依托的区域创新体系。加快“三区两山两中心”等平台建设。(省科技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国资委、省文资委、省广电局、湖南广播电视台、湘江新区、省科协,长沙、株洲、湘潭、郴州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高标准建设岳麓山实验室,推动在湘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中心优化提质,推进省级重点实验室结构优化,加强产业研究院、中试基地建设,争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在我省布局。(省科技厅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19.加快“卡脖子”技术攻关揭榜挂帅,强化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力争在种业、计算、装备制造、北斗应用、生命健康等领域取得一批原创性科技成果,重点抓好十大技术攻关项目,即新一代轨道交通高效驱动系统技术、高弹性低轨卫星网系统设计、深海风电输变电核心技术、镉低积累水稻育种及栽培关键技术、新一代光子晶体光纤陀螺、多用途轻型运输飞机关键技术、航空发动机异形构件精密铸造技术、高性能GPU芯片、大尺寸超高清显示屏技术、超高清视频算法。(省科技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0.加快优化科技创新生态,加强与“大院大所大企”合作,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组建创新联合体,畅通源头创新、成果转化、市场应用链条。(省科技厅、省教育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知识产权保护。(省知识产权局牵头)

          (九)提升数字驱动力

          21.力争数字经济增长15%以上。推进产业数字化,支持企业“上云用数赋智”,培育数字化转型标杆企业,打造产业发展、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重点领域十大数字化应用场景。(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牵头,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国资委、省政务局、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数字产业化,大力发展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快培育“大智移云”战略性新兴产业,壮大先进计算、北斗应用、超高清视频、智能网联汽车等优势产业,布局光电信息、量子信息、人工智能等未来产业。(省委网信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广电局、省政务局、省通信管理局、湘江新区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2.完善数字基础设施,优化算力算法和大数据中心布局。(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升级改造国家超算长沙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国家级互联网骨干直联点建设。(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牵头)推进国家区块链创新应用试点,打造全国先进绿色算力枢纽。(省委网信办牵头,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5G网络和IPv6规模化部署,新建5G基站2.5万个。(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委网信办、省通信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提升“五好”园区支撑力

          23.力争全省千亿园区达到16家,技工贸总收入突破6.5万亿元。落实“1+3”政策体系,深化园区“放管服”改革。优化园区布局,依法依规调区扩区,推动创新创业平台资源向园区集中。创新园区发展体制机制,建设产城、产教、产金、产研融合的产业综合体,促进形态、业态、质态协同。突出绿色发展和亩均效益导向,完善园区评价激励机制,促进园区争先进位、提档升级。(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商务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政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4.深入实施“芙蓉人才行动计划”,健全落实管理、评价、激励制度,加快构建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机制。(省委人才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十一)深化重点领域改革

          25.争取长株潭要素市场化配置国家综合改革试点。(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化供应链金融、科创金融、绿色金融、普惠金融改革创新,扩大科技企业知识价值信贷试点范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能源局、省农村信用联社、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湖南金融中心和湘江基金小镇建设。(湘江新区、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长沙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26.全面完成国企改革三年行动目标任务,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加快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省国资委、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27.推动预算改革,推进财政领域五大专项整治。深入开展财源建设工程,更好支持基层政府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省财政厅牵头)

          28.有序推进教育医疗、养老托幼、社会保障、社会救助改革。(省教育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省委改革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重点领域统计调查改革。(省统计局牵头)全面完成低空空域管理改革任务。(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提升开放平台能级

          29.加快探索建立自贸试验区联动创新区,形成一批湖南特色制度创新成果。加快建设中非经贸深度合作先行区,完善对非经贸合作长效机制,打造永不落幕的中非经贸博览会。(省委改革办、省商务厅牵头,有关部门和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0.加快海关特殊监管区提质升级,打造中西部跨境电商集散中心,推动外贸新业态新模式实现新突破。(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牵头)

          31.加快建设海峡两岸(湖南)产业合作区,推动湘台产业链供应链深度融合。(省台办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岳阳、湘潭、郴州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32.加快五大国际物流通道和货运集结中心建设,重点构建RCEP国家区域航空中转枢纽,支持怀化、永州、邵阳融入西部陆海新通道,提升中欧班列货值和效益,拓展江海联运接力航线,推动湘粤非铁海联运通道提质上量。(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机场管理集团、长沙海关、湖南边检总站、广铁集团长沙办事处,长沙、衡阳、株洲、邵阳、永州、怀化市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高水平引进来走出去

          33.全面对接RCEP经贸新规则,实施新版外资准入负面清单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耕重点国别,抱团发展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国资委、省外事办、省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扩大重要装备、关键零部件以及优质消费品进口。(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长沙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34.开展百强外贸企业招引工程,瞄准“三类500强”企业、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精准开展产业链招商、专业招商和以商招商。(省商务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工商联、省贸促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外经合作创新发展,创新办好“京洽周”“沪洽周”等经贸活动。(省商务厅牵头)深入推进“迎老乡回故乡建家乡”,吸引湘商总部、产业、资本和人才回归。(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工商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

          (十四)严守耕地红线和粮食安全底线

          35.落实耕地保护建设硬措施,推动建立“田长制”,编制耕地保护专项规划,加强耕地用途管制。(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分别负责)

          36.扎实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非粮化”。(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牵头)全面落实粮食安全党政同责要求,切实保障农资供应和价格稳定,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7100万亩左右、产量600亿斤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促进农业高质高效发展

          37.抓好农业现代化示范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深入实施优质湘米、粮油、湘猪、菜果茶工程,打造农业优势特色千亿产业。加快推进种业创新和智慧农机产业发展,做大做强农业省级区域公用品牌,支持供粤港澳大湾区“菜篮子”“米袋子”“果盘子”优势片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省农业农村厅、省市场监管局牵头)推动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大力发展休闲农业,打造乡村旅游精品线路。加强农资农技农艺服务,完善农产品冷链物流体系。加大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培育力度,提升农业组织化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乡村振兴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

          38.健全防止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加强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突出抓好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省乡村振兴局牵头)持续推动“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动态清零,强化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让脱贫群众生活更上一层楼。发挥好驻村帮扶和对口帮扶作用,抓好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和示范创建,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振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乡村振兴局、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实施乡村建设行动

          39.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省自然资源厅牵头)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推进生活污水治理、生活垃圾处理,创建一批美丽乡村。(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持续推进农村危房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强化农村供水保障。(省水利厅牵头)加快农村电气化步伐。(国网湖南电力公司牵头)

          40.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省农业农村厅、省民政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数字乡村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省委网信办牵头)丰富乡村文化产品供给,持续推动移风易俗,大力倡导健康向上之风。(省文明办、省民政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乡村振兴局、省电影局、省文联、湖南广播电视台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全面深化农村综合改革

          41.健全“三农”投入优先保障和稳定增长机制,落实提高土地出让收入用于农业农村比例政策。(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自然资源厅、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2.深入推进新一轮现代农业综合改革试点,扎实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牵头)有序开展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自然资源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巩固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大力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加快推进全省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乡村振兴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化粮食收储、供销合作、集体林权等改革。(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省供销合作总社、省林业局等分别负责)鼓励金融机构增加涉农信贷投放。(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省农村信用联社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扎实推动区域协调发展

          (十九)对接融入国家区域重大战略

          43.落实新时代推动中部地区高质量发展的意见,密切长株潭与武汉、南昌都市圈的深度联接,积极参与长江经济带上中下游协作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深入实施对接粤港澳大湾区方案,深化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推动实施一批跨区域重大项目。提升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水平。(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激发区域发展活力

          44.深入实施主体功能区战略,建立全省国土空间信息平台和规划“一张图”。(省自然资源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45.实施强省会战略,引领带动长株潭都市圈发展,高标准建设长株潭绿心中央公园等标志性工程,创新长沙火车站与高铁城际多式联运,实现高效率的“零换乘”,打造“轨道上的长株潭”。加快建设湘江西岸科创走廊和东岸先进制造业走廊。(省发展改革委牵头,长株潭一体化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及省长株潭一体化发展事务中心、湘江新区按职责分工负责)

          46.加快岳阳、衡阳省域副中心城市建设步伐。(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岳阳、衡阳市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进沿京广、沪昆、渝长厦通道的三大经济带建设。推动洞庭湖建设秀美富饶的大湖经济区,大力发展绿色品牌农业、滨水产业、港口经济。增强湘南、湘西地区综合承载能力,推动湘南建设中西部地区内陆开放合作示范区、大湘西建设脱贫地区高质量发展先行区,促进张吉怀高铁沿线文旅融合发展。(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乡村振兴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7.因地制宜推动革命老区、民族地区、欠发达地区振兴发展,支持湘鄂渝黔革命老区跨省区域合作。(省发展改革委、省民宗委牵头)做好对口支援新疆、西藏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

          (二十一)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

          48.引导常住人口向中心城市、城市群和城镇转移,支持新型城镇化示范县建设。(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着力提升城镇品质,大力发展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建设一批具有湖湘特色的海绵城市、韧性城市、宜居城市。大力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加快城市燃气等管网改造升级。(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49.加强无障碍环境建设和改造,加力解决重点区域停车难问题,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省残联、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着力解决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大学生等新市民住房、子女上学等问题,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和良性循环。(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教育厅牵头,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大力发展县域经济

          50.深化扩权强县改革。(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民政厅、省政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提档升级县域产业园区,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发展总部经济。(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展县城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工作,促进特色小镇健康发展,分批次推进高品质通航小镇建设。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机场管理集团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51.持续推进省与市县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加大均衡性转移支付、新增债券等财力下沉力度,激励县域培育优质财源、促进税收增长。(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牵头)

          七、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十三)促进绿色低碳循环发展

          52.出台全省碳达峰行动方案和“双碳”工作实施意见。(省发展改革委牵头)加快推进能源、用地、产业、交通运输结构调整。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农业农村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构建资源循环利用体系,推进清洁生产,推行绿色制造,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推进能源低碳绿色转型和重点领域节能降碳。(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建设岳阳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示范区,支持湘西自治州打造全国生态文明样板州。(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牵头,岳阳市、湘西自治州人民政府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利用和快递包装绿色转型,治理塑料污染,建设绿色机关、绿色家庭、绿色社区,倡导绿色出行。(省委网信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机关事务管理局、省妇联、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

          53.持续开展“夏季攻势”,扎实抓好中央交办问题整改。(省生态环境厅、省发展改革委牵头)推进重污染天气消除、臭氧污染防治、柴油货车污染治理、大气面源和噪声污染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抓好长江保护修复、黑臭水体治理和洞庭湖总磷控制与削减,大力整治水质不达标断面,强化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和农用地土壤污染防治。(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严格危险废物管控和化学品环境管理,深入推进医疗废物收集处理,强化地下水污染防治和垃圾填埋场污染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进乡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实现全省建制镇污水处理设施基本覆盖。(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

          (二十五)抓好生态系统保护修复

          54.加强“一江一湖三山四水”重要生态功能区保护,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系统保护修复。(省自然资源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科学开展国土绿化行动。(省林业局牵头)加快构建以国家公园为主体、自然保护区为基础、各类自然公园为补充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加强生态廊道建设,推动天然林和湿地生态系统有效恢复,加强生态脆弱区治理。(省林业局、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推进“锰三角”、锡矿山等重点区域矿山、废弃矿山和尾矿库治理。(省生态环境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应急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矿山绿色发展。(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55.落实长江流域“十年禁渔”。(省农业农村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旗舰”物种、特有物种保护,推进遗传资源保护管理。(省林业局牵头,省生态环境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强化生物安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林业局、长沙海关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现代化水平

          56.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和用途管控,科学划定“三条控制线”,合理确定开发强度,推动生产、生活、生态空间深度融合、相生相长。(省自然资源厅牵头)

          57.推动出台环境保护地方标准,完善落实生态环境补偿和资源有偿使用等制度,探索健全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做实河湖林长制,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和生态损害赔偿制度,压实生态环境治理各方责任。(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进生态环境监测、执法、督察、应急能力建设,不断提高环境风险应急防范水平。(省生态环境厅牵头)

          八、繁荣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

          (二十七)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58.加强和改进新时代思想政治工作。(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建设,全域全员全程全面开展文明创建。(省文明办牵头)擦亮“雷锋家乡学雷锋”活动品牌,弘扬劳模精神、工匠精神。加强家庭家教家风建设,提升社会道德素养。培育积极健康的网络文化,营造安靖网络空间。广泛开展全民阅读活动,建设“书香湖南”。(省文明办、省教育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新闻出版局、省总工会、省妇联、省委网信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打造湖湘新型智库。(省政府参事室、省文史馆、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省社科院、省科协、省社科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提升公共文化服务效能

          59.全面繁荣新闻出版、广播影视、文学艺术、哲学社会科学事业,不断推出反映时代新气象、讴歌人民新创造的精品力作。(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省电影局、省文联、省社科联、湖南广播电视台、省作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推动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高质量发展,创新实施数字农家书屋、智慧广电乡村工程、“欢乐潇湘”等文化惠民项目。统筹推进省市县媒体深度融合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广电局牵头)加快推进长征国家文化公园湖南段建设。(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改扩建省科技创新馆。(省科协、省科技厅牵头)加强文物古籍保护、研究、利用,强化重要文化和自然遗产、非物质文化遗产系统性保护,支持省博物馆争创世界一流博物馆。(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文物局牵头)

          (二十九)推进文旅融合高质量发展

          60.巩固提升广电、出版传统优势,大力推进马栏山视频文创产业园建设,努力打造具有中国特色、全国领先、全球影响力的媒体融合新地标。(省广电局、省新闻出版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湖南广播电视台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大力实施全域旅游战略,打造一批精品景区景点、旅游线路,建设一批文旅产业千亿市、百亿县、亿元镇,促进“文旅+”产业融合发展。(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培育新型文化业态和文化消费模式。(省发展改革委、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办好全省旅游发展大会,让湖南旅游唱响全国、走向世界。(省文化和旅游厅牵头)

          九、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

          (三十)强化就业优先导向

          61.发挥劳动密集型企业、中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就业主渠道作用。抓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群体就业,推进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帮扶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困难人员就业。打造“创响三湘”品牌,支持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发展多渠道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大力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广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培育特色劳务品牌。落实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长效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农村厅、省退役军人厅、省乡村振兴局、省总工会、省残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

          62.推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推进乡镇标准化寄宿制学校建设,促进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扩大优质高等教育资源供给,推进高校新一轮“双一流”建设和职业教育产教融合。规范发展民办教育。落实“双减”政策,规范校外培训。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关爱师生心理健康。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省教育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公安厅、省财政厅、省市场监管局、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深化健康湖南建设

          63.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发展城市医联体和县域医共体,加快国家区域医疗中心建设,建成一批达到三级医院水平的县级医院。(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委改革办、省委编办、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4.积极建设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示范区,做精“湘医”、做强“湘药”。(省中医药局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卫生健康委、省药品监管局、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扩大药品、高值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范围,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省医保局牵头,省卫生健康委、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规范发展社会办医。(省卫生健康委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医保局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快发展大健康产业。(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省中医药局、省医保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5.依法实施三孩生育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健全计划生育特殊家庭全方位帮扶保障制度。(省卫生健康委、省财政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市场监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深入推进爱国卫生运动。(省卫生健康委牵头)推进长沙奥体中心建设,完善体育公园、潇湘健身步道等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力备战亚运会,办好省运会、省残运会。(省体育局、省残联牵头)

          (三十三)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66.推进基本养老保险全国统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牵头,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提高城乡居民医保财政补助标准。(省医保局、省财政厅牵头)推进失业保险省级统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财政厅牵头,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落实医疗保障待遇清单制度,优化跨省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服务。(省医保局牵头,省税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67.强化低收入家庭救助帮扶,加强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提高困难群众最低生活保障水平。(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牵头)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网络。(省民政厅牵头)着力构建老年友好型社会。(省卫生健康委牵头)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关爱保护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省教育厅、省民政厅、省妇联、团省委、省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发挥第三次分配作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牵头)发展慈善事业。(省民政厅牵头)

          (三十四)抓好重点民生实事

          68.坚持一件事、一个方案、一套班子、一抓到底,竭尽全力办好十大民生实事。① 增加公办义务教育学位。(省教育厅牵头)②职业教育楚怡行动。(省教育厅牵头)③特殊群体健康保障。(省卫生健康委、省妇联、省医保局、省残联牵头)④城乡低保和残疾人“两项补贴”提标。(省民政厅牵头)⑤老年人服务保障。(省民政厅牵头)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牵头)⑦中小学安防设施建设。(省公安厅牵头)⑧农村饮用水水源地突出环境问题整治。(省生态环境厅牵头)⑨农村“三路”建设。(省交通运输厅牵头)⑩农村水源保障及灌溉能力提升。(省水利厅牵头)

          十、不断提升安全发展水平

          (三十五)精准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

          69.坚决贯彻“外防输入、内防反弹”总策略、“动态清零”总方针,保持联防联控机制常态化运行,持续推进疫苗接种,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大活动精准防控。完善多点触发监测预警机制,动态调整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三十六)积极防范化解重大风险

          70.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加快平台公司市场化转型,坚决遏制新增地方政府隐性债务。强化专项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常态化开展“一非三贷”整治。(省教育厅、省公安厅、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湖南银保监局、湖南证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1.健全食品药品监管责任体系,坚决守住食品药品安全底线。(省市场监管局、省药品监管局牵头)加快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有效应对气象、地质、森林火灾等自然灾害。(省应急厅牵头,省发展改革委、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水利厅、省林业局、省气象局、省地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七)维护社会稳定和安全

          72.扎实做好新一轮县域警务工作,推行“互联网+基层治理”,加快构建立体化智能化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持续推进严打暴恐专项行动,常态化开展扫黑除恶斗争,坚决防范和打击各类违法犯罪。(省公安厅牵头,省民政厅、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73.巩固提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强力开展“打非治违”,排查整治老旧管道、非煤矿山、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农村危房、消防等重点领域隐患,突出抓好煤矿、烟花爆竹、危险化学品、文旅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省应急厅牵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八)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74.健全城乡基层治理体系,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和市县乡村社会治理创新。(省民政厅牵头,省农业农村厅、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畅通信访渠道,健全社会矛盾多元化解机制。(省信访局牵头,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促进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省民宗委牵头)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等群团组织和社会组织更好发挥作用。(省民政厅、省总工会、团省委、省妇联、省红十字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九)全力支持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75.坚决贯彻习近平强军思想,统筹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深化国防动员体制改革和兵役制度改革,巩固民兵调整改革成果。加强全民国防教育,推进湖南革命军事馆建设。(省委改革办、省委军民融合办、省国动委综合办、省政府征兵办、省发展改革委、省退役军人厅、省人防办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健全退役军人工作体系和保障制度,深入开展“双拥”共建,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省退役军人厅牵头)

          十一、全面加强政府自身建设

          (四十)加强政府系统党的建设

          76.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深刻学习领会“十个明确”,自觉用党的创新理论最新成果指导实践、推动发展。弘扬伟大建党精神,持续深化以党史为重点的“四史”教育。始终把党的政治建设贯穿政府工作各领域、全过程,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四十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77.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加强重点和新兴领域政府立法。(省司法厅牵头)全面实行政府权责清单制度。(省政务局牵头)进一步规范依法行政。健全重大行政决策机制。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全面实施“八五”普法规划,增强全民法治观念。(省司法厅牵头)

          78.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省政府办公厅牵头)强化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省审计厅、省统计局分别负责)

          (四十二)提高政府效能

          79.加快数字政府建设,深化“放管服”改革,打造“一件事一次办”升级版,推动更多事项“一网通办”“全省通办”“跨省通办”,提升监管规范化法治化精细化水平。(省政务局牵头,省委网信办、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80.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全面推行政务服务“好差评”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红黄牌”制度,办好“12345”热线。(省政务局牵头,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十三)改进工作作风

          81.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的实施意见,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以钉钉子精神抓部署、抓落实、抓督查。扎实推进清廉湖南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加强公共资源交易等重点领域的大数据应用、智能化监管。(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政府发展研究中心等按职责分工负责)落实好过紧日子的要求,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严控一般性支出,保障好重点支出,坚决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省财政厅牵头)

          (四十四)增强工作本领

          82.加强经济知识、科技知识、历史知识的学习,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强化专业精神、提升专业素养。切实关心基层干部,完善干部担当作为激励保护机制,真正为基层松绑减负,让干部轻装上阵、勇担重任。(各部门单位分别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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